By: Samuel Aragones 2022-06 In my youth programs, I always try to institute some form of Q&A Night, where students and parents get to send in
作者:陳崇基牧師 復活節表明,基督教信仰核心不是自身感受,或一套人生哲學,卻是建立在真實時空發生的歷史事件之上,就是耶穌的死而復活。新約聖經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14-19)簡言之,只要基督復活這件歷史事件能被否定,整個基督教信仰便會全盤被瓦解。過去二千年,不斷有人嘗試這樣作。有人會說,耶穌只是在十字架上昏迷,醒過來被當成復活。也有人說,基督復活是門徒的幻覺,甚至陰謀。但這些說法都不能通過歷史的考證。 首先,基督教的核心是耶穌曾被羅馬總督彼拉多判處死刑,死後復活,改變了一小群本來貪生怕死的門徒,在羅馬政權嚴峻的逼害下,仍勇於在各地建立教會,遍地開花。第一世紀的希羅世界,榮與辱尤為重要,人若要在傳教事業上成功,自然會傳一套具榮譽的信仰。在這樣的背景,你立即發現基督教實在令人費解,因為十字架是極其羞辱的死,是顛覆帝國的死刑,沒有羅馬公民會受十架刑法。以十架為中心的福音,實在不可思議。 在羅馬發現一幅公元後200年的亞歷山文諾塗畫 (Alexamenos Graffito),畫上是一個被釘十架上的驢仔頭人像。十架下有一人,舉著手敬拜。塗畫下有粗略的文字,希臘文翻出來是:「亞歷山文諾敬拜神。」(Alexamenos sebete theon) 羅馬人一向歧視猶太人,說猶太教是敬拜驢仔的,第一代基督徒是猶太人,所以把基督徒所敬拜的耶穌當作成一頭驢仔。這種嘲諷表明在羅馬人眼中,十架極度羞辱,不能服眾,除非十架是鐵一般的事實。聖經也說:十架的基督是猶太人的絆腳石,在羅馬人看來也是愚笨的。(哥林多前書 1:23) 第二,新約四本福音書均記載耶穌死裡復活的事跡。星期五黃昏,耶穌死在十架上,男門徒雞飛狗走,安葬主的事草率了事,墳墓用石封上。復活節主日清早,跟隨耶穌的婦女想回到墳墓辦好葬事。誰知發現墳墓是空的,復活主向婦女顯現,她們便急忙將復活的消息傳開。當時社會以男為上,福音書中的男人通通是懦夫,完全缺乏任何說服力。聖經本身也如實報道,當男門徒聽見婦女講死裡復活,先以為是無稽之談。(路加福音 24:11) 當時,女人更沒有法庭證供地位,猶太人歷史家約瑟夫說:「……不可接受女人的證供,因為女人是率性和魯莽的……」(《猶太古史》4:219)四本福音書指向,耶穌從死裡復活確是歷史事件。 第三,四本福音書對耶穌復活的報道,均未被後人協調,除去之間的差異。然而不同的記述卻表明兩個相同的重點:第一,耶穌的墳墓是空的;第二,第一班見證人是婦女。這豈不是真實報道的特色?例如美國9/11災難的見證人,各個講述之間有所差異,但無可質疑的有兩點:第一,飛機撞擊了雙子大樓;第二,雙子大樓都倒塌了。另一例子,二次大戰大屠殺生還的猶太人之見證,幾十年後仍是異口同聲,道出大屠殺的事實。 第四,初代基督徒傳講耶穌復活的地方,居然是小城耶路撒冷。當時權貴噤聲打壓,卻不能提出證據否定耶穌的空墳墓。本身懦弱的門徒,卻不惜代價見證主復活,連本身逼害教會的保羅,也反過來成為至死忠心的傳道者。耶穌墳墓的地點亦可從考古找出佐證,指向今日耶路撒冷的聖墓堂。 本身不是基督徒的猶太人考古學家Shimon Gibson,在他詳細查證新約聖經和耶路撒冷的考古資料後,發現耶穌死而復活的記述的確合乎考古和歷史。他最後結論說:「有人曾提各種古怪理論來解釋空墳墓,但都是胡說八道……事實上,歷史不能解釋空墳墓,除非我們認受神學的解釋,即是復活的真相。我讓讀者自己決定。」(Final
作者:梁偉剛傳道 (以斯拉培訓網絡培訓事工主任) 一位護教學者曾在一場辯論中被問:「既然你說基督教不是迷信,而是按證據相信,那麼有何情況會令你放棄信仰?」他回答:「如果你能證明耶穌沒有復活,我便立刻不信基督教。」這便是使徒保羅的意思:若耶穌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便是枉然。(哥林多前書15:14)相反,如果耶穌基督真的復活,單憑這一點便足以證實基督教的真實性。 所有基督徒都深信,耶穌在二千多年前死後三天復活仍是千真萬確的歷史事實,但我們又如何提供證據,在理性層面向未信主的朋友解釋這個信念呢? 從歷史記載的角度去研究耶穌復活,Dr. Gary Habermas可說是當代最有權威的學者。他花了25年時間,詳盡地研究了約1,400份經同行評審過的學術文獻,很多來自非基督教背景。他主張採用一些甚至無神論學者也確認的歷史事實,來引證耶穌復活,避免任何偏見。 他的研究發現,以下是在學術界被廣泛接納的五大歷史事實,即使無神論學者也近乎毫無爭議: 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門徒相信看見復活的主向他們顯現; 保羅從前逼迫教會,但後來信了主; 耶穌的弟弟雅各從前不信,但後來也信主; 空的墳墓,首先被婦女發現。 有史以來,無神論學者主張耶穌沒有復活,並試用不同的理論來解釋以上五個歷史事實,但卻不成功。 「傳說論」指有關耶穌復活的記載只是傳說。但即使無神論學者也會接受耶穌被釘死與空的墳墓乃是歷史事實,不可能是傳說。 「替身論」指在十字架上死的不是耶穌。此乃現今回教徒所相信的,但此推論與所有最早期親眼目睹耶穌的見證記載不吻合,沒有事實根據。 「昏迷論」指耶穌在十字架上並沒有死,只是昏迷。但當兵丁用槍刺進耶穌的肋旁,有血和水流出,証實他已死亡。 「藏屍論」指耶穌的屍體並沒有被埋葬,那麼只需公開耶穌的屍體便能證明他沒有復活,但屍體卻從未被人發現。 「陰謀論」指門徒與羅馬兵丁串謀假造耶穌復活之謊言。但門徒沒有動機去策劃這個陰謀,他們也不會為一個謊言至死不屈。 「屍體被盜論」指耶穌的屍體被門徒偷去。但門徒手無寸鐵,不可能在全副軍裝的羅馬士兵看守墳墓下偷去屍體。 「找錯墳墓論」指婦女找錯了墳墓。但耶穌的屍體從未被人發現,此推論也不能解釋多人相信看見復活的主。 「幻覺論」指耶穌復活的顯現只是目擊者的幻覺。但不可能多人同時有一致的幻覺,何況是曾經有五百人同時看見復活的主。 最後,「復活論」指耶穌的身體果真超自然地從死裡復活,這是唯一能夠解釋所有歷史事實的結論。由此可見,相信耶穌復活,並不是迷信,不是盲目相信,而是按理據去相信,建基於廣泛被接納的歷史事實。 對於一些無神論者或未信主的朋友,拒絕接受耶穌復活的最大原因,可能是不相信世上有超自然的神蹟。但請試想,起初神創造天地萬物,這才是最大的神蹟,宇宙的一切瞬間從無變為有,全能的創造主設立一切自然定律,倘若祂定意介入,任何超自然的神蹟當然有可能吧,包括死人復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表明祂是神,確認祂在地面上一切關於天國的教導都是真實的,基督教信仰絶對可信。
作者:王文賢傳道 明明(化名)的故事,讓我體會到:「正確的決定,讓人滿足;錯誤的選擇,叫人抱憾。真正的愛,使人幸福;虛假的愛,令人痛苦。」 明明在貴州長大,曾是一位非常喜愛小孩子、也熱愛跳舞的小學教師,充滿朝氣和活力,對未來充滿憧憬,卻因為一次錯誤的決定,把她的世界由光明帶入黑暗。 年輕時愛玩,常參加不同的社交活動,有一次在舞會中認識了一位黑道中人,對方熱情地追求她,她沒有打算接受對方,但卻又不拒絕與對方交往。直至有一晚,因玩得太夜,學校宿舍已關,未能返回宿舍,這男子便哄她到他家過夜。起初,明明還理性地拒絕,但那男子向她再三保証,會讓她睡在另一間獨立房間,絕不會佔她便宜。事後她也不明白自己為何會愚蠢的去相信他的保証,結果當晚就被性侵犯了。 事後,這男子要求明明與他同居,並不時有意無意間向她展示自己的槍械,似帶有威脅,令到明明不敢不答應。當時她只是安慰自己:「既然已失身於他,或許他真的愛我,或許我也會得到幸福。」可惜,一個以侵犯為手段,帶有威脅的人,又怎會懂得尊重女性?又怎會專一呢?不久,明明知道他還有其他情人,而漸漸地,他也對明明失去興趣,她就選擇離開。 她對自己說:「就當自己遇人不淑,離了婚。這世代,離婚者多的是,我還可以有我的愛情,我的婚姻。」這個想法,讓她帶著盼望向前走。而當她重遇少女時代青梅竹馬的男同學時,她就感到真正的愛情終於來了。她一心一意投入這段愛情,終於等到男友求婚。男友在結婚前,說要帶她一起到廣州工作,為著有更好的經濟和孩子有更好的教育。她帶著笑容,帶著期待,與男友去到廣州。再一次,她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而痛悔不已。因為到埗後,男友把她的所有証件全部收起來,把她賣到妓院,迫她接客。那段日子,她每天都不想醒過來。清醒,只是再一次提醒自己是多麼的愚蠢。 直至有一次,遇上了一位對她有好感的香港嫖客,知道她是被販賣的受害者。他利用他的黑道朋友和警察的網絡,成功從妓院中拯救出來。為了報恩,也為了有生活的依靠,在沒有感情、愛情和信任下,她仍選擇與這男子結婚生子。沒有愛的婚姻,確實也不能維持得久,最後還是離婚收場了。離婚後,帶著兒子來到香港生活。這一刻,她已不再奢望能夠擁有愛情。兒子成為她的唯一,養活兒子是她的動力,她選擇了在一樓一接客賺錢。 讀者們,讀到這裡,你會為她的選擇而感到遺憾嗎?一次又一次的選擇、決定,彷彿都一層又一層把她推向深處。耶穌是人的出路,祂真的從來都不放棄任何一人。在一次外展探訪中,探訪隊認識了明明,原來她家人早就認識耶穌,小時候她也曾決志,她知道媽媽常常為她禱告。為自己的經歷,所做的事感到極到羞愧,故她從不想向人承認自己基督徒的身份。直至探訪隊的同工義工多次探訪、關心和鼓勵,她再一次決定接受主耶穌,重新決志,一個不會令她後悔的決定。後來,她離開一樓一,並且認識了新的男朋友。這男友對她和兒子很好,這一次,她真心希望可以與男友開花結果,再開始她的人生另一頁。 可惜,好景不常!在那一年的聖誕節,當她決定帶男友回鄉見家人,就在途中,她 11 歲的兒子遇上交通意外,當場死亡。兒子,是她的生命,是她的動力。失去兒子,她痛苦得要把自己抽離,每次提起,她就像說別人的故事一樣。直至有一次為她做祈禱,她才在聖靈的同在中得到極大的釋放。同年,她被邀請參與教會的短宣,並擔任翻譯的工作。她感到被神重視,明白到原來縱然自己有不光彩的過去,但神從來沒有厭棄她,並大大使用她的微小。 應該進入大團圓結局吧?沒有,她仍然面對生活中的許許多多選擇。 回港後,她決定與男友結婚。但在結婚當天,她竟然向牧者表示不知道應否結婚,因為原來她發現男友曾結婚,在與她交往初期,並未辦好離婚手續。那種再次被騙的恐懼,令她不敢進入婚姻。牧者於是在他們的婚禮前帶領她倆一起禱告,兩人選擇在神面前向神和向對方認錯,二人和好後才舉行婚禮。 「神從來沒有應許天色常藍,但神卻應許試煉得恩助,危難有賴,無限的體諒,不死的愛。」婚後的明明,仍然面對很多婚姻的問題,夫婦會吵架。然而,他們選擇努力在神的愛中學習,夫婦一起參加夫婦營,返教會,學習彼此扶持,彼此禱告。 人生路上,總有許多不同的選擇,明明做的最正確的選擇,就是決定成為基督徒,以及和丈夫婚前與神與對方和好。 明明的故事,亦告訴我們,人口販賣的受害者,他們被拯救之後,仍然有一段路要走,才會康復。筆者在過去兩年,為曾被販賣者進行輔導,過程並不是件容易的事。聽著她們的過去、掙扎、自責、對將來的無望……真的惟有聖靈的醫治,安慰和肯定,才能有力量。我相信,在十字架上,耶穌的寶血能洗淨我們的罪和羞愧,讓我們能夠重新站立起來。我求神幫助:「主,讓我能有一對能聽的耳,能聽到她們內心的微聲;讓我能有一對明亮的眼睛,看見她們美善的渴慕;求主賜我說安慰和造就的口,叫她們被建立……」 人口販運活動烙印;人,不應被視為貨物,任意買賣。 唯有聖靈能把烙印洗淨,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