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然牧師 香港宣道會北角堂傳播事工牧者 「我們在這裡真好!」彼得興奮忘形地說。 主耶穌在彼得、雅各、和約翰三個門徒面前改變形像,聖經告訴我們祂的「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還「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太十七 1-4)在著名的「基督變像」(The Transfiguration)繪畫中,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畫家拉斐爾利用光線、色彩及人物形態的組合,巧妙地把這一超然時刻呈現出來。神聖的接觸,是信徒所嚮往的。難怪彼得等門徒在這時歡喜若狂,還說要搭三座棚,意圖將這一光榮時刻保留下去。然而,聖經的敍述沒有在這裡停止。 突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帶走這一切異象,還有從天而來的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門徒剛才的興奮頓時消失,取而代之的竟是極其的害怕(太十七 5-8)。我們看到畫中三個門徒怕得俯伏在地上;另見摩西(律法書的代表)及以利亞(先知書的代表)在變了像的耶穌身旁,手上抱著聖典,象徵向世人宣告神的話。 耶穌和門徒後來回到羣眾中,迎來的是一個焦急的父親,因他的孩子害上癲癇病,甚是痛苦。但更令他失望的是沒有門徒能醫治他(太十七 14-16)。畫家以細膩的手法描繪了當時混亂的情況:被鬼附的孩子在右下方,身穿撕破了的藍色(代表人性)衣服,穿著綠色(代表希望)衣服的父母在旁,扶持著無助的兒子,內心同樣無助;面對著他們的是門徒隊伍,九個門徒形態不一,顯示他們各自在努力找尋醫治的方法,可惜無一見效!經文告訴了我們事情的結局。耶穌來到後,知道這是惡鬼在作弄小孩,祂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孩子就立刻痊愈了。而對於門徒的「失手」,耶穌指出其中的重點,就是信心(太十七 17-20)。 親近主是信徒渴望追求的,然而,怎樣才是親近主呢?是忘我的超然經驗?是強勁的敬拜節奏?或是以「瞓身」態度事奉教會?經文強調與主親近的重點不在看到甚麼、做了甚麼、或經歷了甚麼,而是那一句清楚的命令:你們要聽從祂!至於聽從神的場景,就更不應限於教會四幅牆內(即使你覺得在這裡真好),而是走入人羣,與他們同快樂、同哀傷。這個從來不容易,缺少信心者事奉久了容易感到挫敗。因此信徒在信心的功課上,就更不能掉以輕心。操練信心的關鍵,不是靠自己的能力或經驗,這樣多有失手。認識神,認識你信心的對象越深,信心也隨之而增大。 Raffaello Sanzio, The Transfiguration, 1516-1520, “Tempera grassa” on wood, 410 x 279 cm, Pinacoteca, Vatican 畫家拉斐爾把兩個場景結構在一起,強烈的對比讓我們思考「親近主」的多元性。我們不論在甚麼光景,仍謹持遵行聖經的教導、憑著信心行事,大概就是我們與主最親近的時候。
作者:洪順強牧師 有一些人說自己相信了耶穌後,仍然沒有得救的把握;意思說他們對自己現在是不是一個重生的基督徒及將來是否能上天堂都沒有把握,故此他們對信仰仍有很多的猶疑,甚至活在掙扎與不平安中。然而聖經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壹書5:12-13)基督徒是應該知道自己有永生得救的,我們可從以下幾點去檢查一下自己: 有否誠心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主? 要有得救的把握,您首先要誠實地問問自己是不是已誠心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成為自己的救主,曾經在祂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求祂赦免過去一切的罪過,願意悔改歸正,一生跟隨祂並以祂為您人生的主宰。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人是怎樣得救的;請看羅馬書10:9-10:「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約翰福音1:1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以及約翰壹書1:9-10:「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按聖經的應許得救 人沒有得救的把握有可能是單憑感受,覺得自己好像還未得救;覺得自己還未做好;覺得天堂太完全太聖潔而自己是沒有資格進去的;覺得自己不比別的基督徒好;覺得自己信了主後仍然有時會犯罪;覺得自己還沒有完全明白聖經;覺得……其實要有得救的把握不是憑感覺的,乃是要按聖經的應許,相信聖經怎樣說我們便怎樣得救,以下幾處經文會幫助您-約翰福音3:16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羅馬書十章13節:「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 )你相信主的應許嗎?上帝是信實的,祂不會失信,故此祂應允信主的人得救就必得救。 靠主的恩典得救 還有,要知道我們一點也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去救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絕大部份的宗教都是教人靠自己的好行為去賺取救恩。試問有誰可以做到行為完全沒有一點過犯呢?因為天堂是不容人有一點兒罪惡的,而我們也知道自己過去也曾犯了不少罪,那些罪已犯過了,全知的上帝全都記錄下來,人是無法靠行善或積陰德去塗抹或抵消的。好像一個犯了罪(不論大或小,多或寡)的人,法庭判他有罪時,他不能說他將來用行善或好行為去抵消,他仍被判有罪並留下記錄 (除非他蒙赦罪之恩)。故此我們的罪既然不能靠自己去塗抹,便需要主耶穌的代贖。祂為我們受了該受的刑罰與一切痛楚,聖經說:「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53:5-6) 主耶穌就是那樣愛我們,願意拯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審判,所以我們只要相信並接受祂為救主,就得著拯救,將來不會被定罪及受罰,主耶穌釋放了我們。好像一個欠了別人很多債的人,本應因不能還債而受罰,然而有一個人出現為他還清了一切的債,那欠債的人便得著釋放。同樣我們都欠了別人及上帝很多的罪債,靠我們是洗不淨、還不清的,惟靠主耶穌得救。聖經以弗所書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感謝上帝,人領受祂白白所賜的恩典就得救。也許您跟著會問:「那豈不是不用行善、不用有好行為嗎?」不,我們每個人都仍要行善、仍要有好行為,只是我們怎樣做也達不到上天堂的標準,不能靠一些好行為得救。以下一點會說明我們的得救與好行為的關係。 新生命的印證 雅各書2:26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說明一個人是否真正信耶穌也要看他的行為。聖經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信耶穌的人生命會被改變;有人信主以後不再拜偶像了;有人信主以後不再賭搏了;有人信主以後不再說謊了;有人信主以後不再講污言穢語了……;信主後總有改變,至少他的心思意念變了;以前不認主耶穌為救主,現在公開承認自己是信耶穌的;以前的人生價值只為金錢物質,現在為的是永恆;以前內心充滿不平安、不快樂與憎恨,現在內心有平安、快樂與愛;以前不愛主耶穌不愛讀經,現在愛主及祂的話語等。那些改變是因信主後所產生的結果,故此好行為是新生命的印證。 那麼您有改變嗎?或許你說:變是變了,但仍然是不完全,仍然有時會犯錯甚至會犯罪,那仍然得救嗎?原來信主後人不會立刻變為完全,聖經提醒我們要繼續努力靠主去過一個得勝的生活,向著完全的目標去追求。只要我們堅信主耶穌為救主,雖然是不完全但仍是得救的,因為成為上帝的兒女,是與天父建立的一個永恆關係。 得救的人有聖靈的內住 最後,基督徒是可以根據在他裡面有沒有聖靈(上帝的靈)去確定他的得救。上帝應許信主的人有聖靈的內住。請看以下經文:約翰福音14:16-17,主耶穌說:「我要求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羅馬書5:1、5:「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及羅馬書8:14-16:「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基督徒怎樣知道有聖靈在他裡頭呢?只要問一問自己以下幾個問題便知道了:自己有沒有在禱告中稱上帝為天父,承認天父是自己的屬靈爸爸呢?當自己犯罪後有沒有感到是得罪上帝呢?有沒有向上帝認罪悔改呢?有沒有認耶穌基督為主?自己願意為主作見証嗎?自己有沒有公開承認是基督徒呢?若果您對以上問題的答覆是正面的話,相信聖靈已經在您裡面了! 親愛的朋友,你得救了嗎?如果還沒有,請快快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按著《真理報》上的決志禱告去接受相信主耶穌,並跟隨主到教會去認識真理,學習愛的事奉及為主作見證。